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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羽绒服装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8-12-27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 标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羽绒服装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

  • 2019-1550382507883

  • 主题分类:

  • 总局通告

  • 文号:

  • 所属机构:

  • 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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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羽绒服装 

  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8〕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羽绒服装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羽绒服装,袜子,快热式电热水器,按摩器具,日用香精、香料,家用清洁剂,湿巾,卫生纸,瓦楞纸箱,自行车,玉米联合收割机,饲料加工机械,碾米机,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内饰材料,制动软管,横机,抽油泵,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油机,钻井悬吊工具,电线组件,非金属密封板,汽车传动带,阻燃输送带,光伏并网逆变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税控收款机、电力线载波机通信产品等33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1621家企业生产的1781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或无CCC证书,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1批次非金属密封板目前在检验过程中,1批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批次制动软管、2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目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待完成后通报。对1614家企业的1774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12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2 %。其中,日用香精、香料,玉米联合收割机,碾米机,汽车轮胎,汽车内饰材料,横机,抽油泵,抽油机,钻井悬吊工具,汽车传动带等10种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快热式电热水器、家用清洁剂、湿巾、卫生纸、饲料加工机械、制动软管、抽油杆及其接箍、电线组件、阻燃输送带、光伏并网逆变器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羽绒服装、瓦楞纸箱、自行车、摩托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等7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在10%至20%之间;袜子、按摩器具、非金属密封板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高于20%。另外,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税控收款机、电力线载波机通信产品等3种产品本次未抽到样品。 

  (二)本次抽查特点。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实施抽检分离,生产企业抽样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场抽样辅助工作由不承担该产品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实施,检验任务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三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支持,科学规划、统筹部署本省份抽样力量,有效保障了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实行市场抽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快热式电热水器等30种产品在生产企业抽样,羽绒服装、袜子等3种产品采取市场抽样方式。五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 羽绒服装。抽查了10个省(市)114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羽绒服装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19批次产品中,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9%。重点对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羽绒耗氧量。 

  (二)袜子。抽查了12个省(市)85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袜子产品,其中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6%。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横向延伸值、纤维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横向延伸值、纤维含量。 

  (三)快热式电热水器。抽查了5个省(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四)按摩器具。抽查了5个省(市)43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按摩器具产品,其中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8%。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骚扰电压,骚扰功率。 

  (五)日用香精、香料。抽查了7个省(市)3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日用香精、香料产品。重点对色状、香气、重金属含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家用清洁剂。抽查了6个省(市)32家企业生产的46批次家用清洗剂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重点对总酸度、表面活性剂含量、腐蚀性、pH值、表面张力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酸度、表面活性剂含量。 

  (七)湿巾。抽查了15个省(市)69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湿巾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9%。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杀灭率、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含液量、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杀灭率、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  

  (八)卫生纸。抽查了17个省(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28批次卫生纸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重点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荧光性物质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细菌菌落总数、柔软度、尘埃度。 

  (九)瓦楞纸箱。抽查了15个省(区、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瓦楞纸箱产品,其中 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重点对摇盖耐折、空箱抗压强度、耐破强度、边压强度、纸板厚度、粘合强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空箱抗压强度、耐破强度、纸板厚度、粘合强度。 

  (十)自行车。抽查了5个省(市)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自行车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重点对制动性能、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脚蹬间隙、反射器、鞍座和鞍管静负荷试验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脚蹬间隙、反射器。 

  (十一)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了6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产品。重点对安全距离、运动部件、制动性能、后视镜及喇叭、耳位噪声、热表面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饲料加工机械。抽查了8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饲料加工机械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安全标志、锤片(齿爪)硬度、动(定)刀片硬度、锤片(齿爪)质量差、动刀片质量差、吨料电耗、生产率、噪声、轴承温升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安全标志、锤片(齿爪)硬度、动(定)刀片硬度、锤片(齿爪)质量差、动刀片质量差、噪声、轴承温升、吨料电耗。 

  (十三)碾米机。抽查了5个省(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碾米机产品。重点对安全要求、总碎米率、含谷量、噪声、生产率、安全标志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四)汽车轮胎。抽查了16个省(市)86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汽车轮胎产品。重点对外缘尺寸、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耐久性能、低气压性能、高速性能、脱圈阻力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五)摩托车轮胎。抽查了7个省(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5批次产品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重点对外缘尺寸、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耐久性能和高速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断面宽度、强度性能。 

  (十六)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了13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重点对摩擦性能、冲击强度、剪切强度、压缩应变、热膨胀率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摩擦性能、冲击强度、热膨胀率。 

  (十七)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抽查了15个省(市)88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其中1批次目前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88批次产品,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8%。重点对配光性能、光度性能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配光性能、光度性能。 

  (十八)汽车内饰材料。抽查了20个省(市)112家企业生产的114批次汽车内饰材料产品。重点对燃烧特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九)制动软管。抽查了12个省(市)57家企业生产的58批次制动软管产品,其中一批次目前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57批次,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3%。重点对液压制动软管产品的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最大膨胀量等6个项目,气压制动软管产品的气密性、爆裂强度等6个项目,真空制动软管产品的粘合强度、耐臭氧性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粘合强度(橡胶)、爆裂强度。 

  (二十)横机。抽查了3个省 20 家企业生产的 20 批次产品。重点对电击防护、过电流保护、安全防护、噪声、织物质量等 19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一)抽油泵。抽查了12个省(区)37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产品。重点对泵总成密封性能、灵活性能、配合间隙漏失量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二)抽油杆及其接箍。抽查了12个省(区、市)40家企业的生产的52批次抽油杆及其接箍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7%。重点对抽油杆抗拉强度、抽油杆断面收缩率、光杆伸长率、光杆杆体直径等4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拉强度、断面收缩率、接箍硬度。 

  (二十三)抽油机。抽查了14个省(市)37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抽油机产品。重点对刹车装置的平稳性、噪声、悬点投影、刹车装置可靠性、整机噪声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四)钻井悬吊工具。抽查了6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钻井悬吊工具产品。重点对吊环配对长度差、吊环载荷验证试验、吊钳扣合性能试验、动力钳夹紧试验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五)电线组件。抽查了4个省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重点对防触电保护、温升、爬电距离、绝缘机械性能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绝缘机械性能、对部件和整个组件的要求。 

  (二十六)非金属密封板。抽查了6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目前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完成的15批次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重点对老化系数、压缩率、硫含量、浸渍IRM903油后性能、烧失量、常温柔软性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硫含量、浸渍IRM903油后性能、回弹率、烧失量、常温柔软性。 

  (二十七)汽车传动带。抽查了10个省38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重点对汽车V带的尺寸、拉伸性能、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汽车同步带的尺寸、拉伸强度、耐高温性能、耐水性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对汽车多楔带的尺寸、拉伸性能、耐低温性能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八)阻燃输送带。抽查了10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阻燃输送带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4%。重点对全厚度纵向拉断伸长率、带芯内部粘合强度、电阻值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电阻值。 

  (二十九)光伏并网逆变器。抽查了7个省(市)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其中2批次目前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15批次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重点对保护连接、接触电流、谐波和波形畸变、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谐波和波形畸变。 

  (三十)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抽查了10个省(市)69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产品,其中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1%。重点对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温升、在剩余电流条件下的动作特性、过电流动作特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m)、在运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动作特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在剩余电流条件下的动作特性、过电流动作特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m)、在运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动作特性。 

  (三十一)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税控收款机、电力线载波机通信产品。按照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本次对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税控收款机、电力线载波机通信产品等3种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受季节性生产和产业调整影响,本次抽查未抽到样品。 

  三、跟踪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6家,有2家企业本次抽查不合格,14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合格企业531家,有19家本次抽查不合格,有512家本次抽查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袜子、按摩器具、摩托车轮胎、非金属密封板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8年羽绒服装等3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