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此部政府规章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促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列为我省需重点突破的10项重要改革任务之一,省政府启动了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由省发改委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和落实相关改革任务。我们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推动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理顺管理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统一平台、实行目录管理、全面落实进场交易、实现交易信息化、实施“联合惩戒”等一系列改革成果。改革以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累计成交项195.4万宗,交易金额25684.71亿元,节约资金687.98亿元,实现增收金额430.79亿元,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理顺交易管理体制,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省政府成立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确立了公管委、公管办统筹协调,各级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了综合协调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和交易平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全省各市州也按照省里统一的模式建立了市州“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协调推进机制。
二、有序整合交易资源,构筑“1个省级平台+14个市级平台”。以整合资源为重点,解决了全省各类交易市场分散设立、交易碎片化的问题。全省14个市州原有的122个县级交易平台全部撤销,相关交易活动全部进入市级交易平台,构筑了“1个省级平台+14个市级平台”的交易体系,优化了平台层级。
三、实行目录管理,落实全面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全省统一目录管理,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坚持“应进必进”,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五大类交易活动进场交易,实现“场外无交易”。
四、加强法制建设,统一制度体系。省发改革委牵头起草政府规章《湖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资源法治化建设。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对全省现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类文件、规定的进行全面清理工作,共清理各级文件305件,其中确认保留34件。指导督促省级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打造全省“一网三平台”。建设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一网三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横向贯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采购、产权交易、国土出让等行业;纵向上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连市州服务平台,并延伸联通了“信用湖南”,交易信息实现了“一网汇聚、统一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工业、住建、水利、交通所有领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每年为企业节省约2亿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率实现四个“100%”。医药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率实现100%;政府集中采购(省本级)电子化招投标率实现100%;国土耕地指标异地转让交易电子化招投标率实现100%;水利监理施工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率实现100%。积极推动省市数据标准统一,整合汇聚各类信息,实现交易数据实时上传和数据共享,交易数据传输数量排名全国前列。
六、整合全省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整合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分散设立的专家库,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了评标专家的“多库合一”。目前,入库专家已达1.7万余名,涵盖32个一级专业和314个二级专业1796个三级专业,专家抽取日均约800人次。顺利完成省级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覆盖率达到93.3%。截止今年6月,全省14个市州共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0次;与湖北省签订《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跨省级、跨区域、跨平台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序幕。
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信用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丰富监管服务手段。依托交易大数据,对交易项目进行智能管控,在招投标项目中及时发现投标人涉嫌围标串标的行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违规专家88人、违规企业57家。建立中标项目后评价制度,完成随机抽取的34个项目交易活动的后评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以信息公开和联合惩戒提升威慑力,实行“黑名单”制度,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将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主体和失信“黑名单”企业80家、个人15人在媒体进行全方位曝光,产生“一处失信、处处受约”的效果。
《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省发改委将继续牵头高质量完成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围绕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深化整合、强化共享、优化服务、加强监管”的要求,正在拟定我省深化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方案,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制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全面落实交易项目进平台,促进跨地区交易;二是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简办事环节和交易流程,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分类统一电子招标系统,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全省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三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开展智慧监管,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监督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四是健全制度规则和标准规范。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规则,健全制度规则清理机制。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再上新台阶。